

申命记 第二十二章
生活的一些准则(二十二1~12)
思想 你认为圣经的内容不易实践吗?这些经文的背后有甚么适切我们今日生活的呢?
这里所记载的条例,有一“若”字作为开始,表明乃是一些可能情况下的施行法则。
·责任的承担(1~4)。对于那些迷失的牲口,百姓有责任加以看守与带回给物主。这不是一种任由人取舍抉择的义务,乃是一种责任,是神对百姓的一种吩咐。从这里,使我们可以思想今日我们对弟兄姊妹的责任。那一种纯以自我利益作为中心的思想,不应在教会中有立锥之地,我们既然在主里成为一体,岂非也承担了彼此帮助、照应的责任吗?
·衣饰(5)。大多数学者以为这节经文提及男女衣饰的区分与迦南宗教的混乱衣饰有关,甚至于惧怕有同性恋的罪恶存在(可参利十八22)。
·放走母鸟(6~7)。关注大自然的资源与平衡。
·建围栏(8)。防范人命的损失。
·两物的搀杂(9~11)。暗示尊重神创造的独特性,并且这些措施在当时可能被认为有神奇力量。
·作繸子(12)。是代表时常纪念神的律法,终身不渝。
以上所述的是一些人生常会遭遇的事,包括不与一切异教的形式连合、看顾自然、慎防人命的失丧及重视神的秩序与安排。这些均可应用在我们的信仰生活当中,神所关怀的,也包括我们生活的环境,我们也当在生活层面的任何活动上,看准神的心意,并以之作为我们处事的原则。相信在很多事上,神的原则是有的,如何实行则有待我们去深思其应用的方式了。
祈祷 主啊,当我在某事上不知如何抉择时,求祢将祢所启示的原则提醒我,使我晓得顺从祢而生活。
基督徒的贞洁(二十二13~30)
圣经对婚姻的忠贞要求,并没有因时代的变更而有所改变,耶稣于新约也再次重申婚姻贞洁的重要性(参太十九3~12)。这段经文亦有“若”字作为条件的用词,故此是一些切合时代需要的条例。若与近东的法典比较,则可发现与当时的法例有相似的地方。
·夫妻的关系(13~22)。婚前性行为受禁止(20~21),而妇女的权利亦受保护,既不能任意受不合理对待,也防止丈夫贪新弃旧,亦免使无辜者的血倾流。对当时的“盲婚哑嫁”,这些条例的确起了约束的作用,因为夫妇关系备受重视。今日崇尚自由恋爱的社会,婚姻的关系是出于自愿的,然而却更经不起考验。基督徒怎样看婚姻呢?神设立婚姻,也不喜悦人轻视婚姻,昔日如此,今日也如此。婚姻的成功需要付上代价,为自己的选择作出代价,乃是神所欣赏的。淫乱的代价是死亡,让我们不要轻看它。
·行淫者的刑罚(22)。参与淫乱的双方均要为自己的罪恶付上生命的代价,今日世人可能已经接纳这种罪的存在,但神永远不会认可这行为的。
·城里与郊野的分别(23~27)。主要的分别在于自愿或被强暴,二者一律的待遇当然绝不合理。今日我们也当以同情的态度接纳那些受害者,不当以歧视的眼光看她们。
·未许配人的女子(28~29)。这段经文较难了解,但这是一种对女性的保障,包括娶她为妻及不可休她;此外,若比较出二十二16~17,我们可以发现女方有拒绝之权利,而男方不单没有不娶之权,尚要付出当时的标准聘礼五十舍客勒银子。
思想 你在男女关系上所持的是甚么标准呢?你是否愿意为贞洁的婚姻付出代价?
申命记 第二十三章
洁净的群体(二十三1~14)
·不能入耶和华的会(1~6)。这里列出四等被禁止与选民同列的人:
生殖器官受损的(1)。这里强调的是一种与迦南异教一些祭礼有关的人为损害行动,也可指出凡伤害己身者为神所不悦;但因意外或天生残缺者,并没有被包括在内。
私生子(2)。这禁令承接神对淫乱行为的不悦,此外,“私生子”是那些巴力庙内妓女之子,因此被禁止混杂于选民当中。
亚扪人(3~4a)。他们不顾兄弟之情,所以得到永不能接近神的刑罚。
摩押人(3~4b)。除与亚扪人的情况一样外,他们更使用毒计,谋害以色列人。
对于这些被禁止入耶和华会的人是一种通例,然而显然是有例外的。神并非一位古板不变的神,乃是按情断事的,深信诚心悔改,愿意转向神的人,是神愿意接纳的,摩押女子路得便是一例。神的禁令,是要以色列的群体保持纯洁,不容有任何罪恶潜入。今日一个群体若要得着神的喜爱与赐福,也当对罪有高度的警觉性。
·保持地方的清洁(9~14)。这里有两种需要处理的情况,一种是梦遗,特别是打仗时要注意的,神称之为当远离的恶。这恶的发生,主要源于思想上的不洁,纯净的思想引发此种行为的情况是很少的,惟有思想中充满性欲的人,才会容易有此表现,神看重人的思想专一,特别在争战的时候更当谨慎。第二是便溺后的处理,神称之为污秽,若人不遵行,神必远离他们。神在他们中间,一切的不洁当被除去。固然神不可能因此而受沾污,但神的要求是要百姓自洁,无论内心与外表,均需保持洁净。
思想 基督徒怎样过一个圣洁的生活呢?又如何对待那些恶待我们的人呢?
以爱相待(二十三15~25)
思想 当诵读每一条律例时,你能否体会神的心意呢?
·逃脱的奴仆(15~16):按前面十五12~18有关同族作仆人的条例,他们服事主人六年,即可重得自由,而且主人当善待他,又要在他离开时厚赐他(十五12~13)。若这里如学者所指是希伯来人对奴仆的附例,则反映主人会恶待仆人,因而做成仆人有出走的可能性;故此,这附例要当地的人接待他,任由他居住于当地而不可欺负他。神爱顾一切困苦的人,也赐恩给受压迫的人,这是实在可信的。
·不义的金钱(17~18):金钱本是中性的,没有善恶之别,然而得自不正当的途径却为神所憎恶。今日我们赚取金钱时,或许没有用奸诈的方法;但若进一步想,自己在工作上是否尽力,以致换来应得的报酬呢?
·借贷的问题(19~20):贷款不收取利息的,是放款人的一种损失;但神应许要将福分赐给行这事的人。今日常看到弟兄姊妹以免息或低息的条件借款给福音机构,深感这是神所喜悦的行动。神看重的,是一种不斤斤计较利益的互助行动。
·许愿与还愿(21~23):对自己的说话负责是还愿的基础,人常常会对人守诺言,但偏偏对神的许诺不偿还,但神说祂必追讨。
·慷慨的施赠(24~25):当时的社会与今日稍有不同,不能随处找到酒楼食肆,故此这种在别人田间取吃穗子或葡萄的条例是看顾旅客的需要,禁止大量采摘也能保障物主的权益及防止人起贪婪的心。我们对于缺乏的人,可有慷慨施出援手以应他人之急呢?神乐于看到人在爱中的施予。
祈祷 求主给我一颗悲悯人的心,使我看到人的需要,不单是我所爱的人,也惠及那些我不认识,甚至厌恶的人。
申命记 第二十四章
婚姻问题(二十四1~9)
“不合理的事”(1)究竟代表甚么较难肯定;但相信这并非指贞洁的问题,因前面已提及不贞者当受的刑罚(二十二章)。因此,多数解经家均认为是指身体的缺陷,如不能生育等,这等人也因此可能容易于再婚后亦遭同一的待遇。但圣经告诉我们,离婚并不是最佳的办法,如撒拉、利百加、拉结、哈拿等,虽不生育,但因夫妇均敬畏神而蒙神赐他们后嗣。倘若人执意另娶,他必须谨慎,免犯淫乱的罪(4a),这条例着重神对淫乱的严禁,也指出人要为他所作的事负责任。
新婚者可以放假一年实在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他们既要建立一种新的关系,又要调节生活节奏,且要建立自己的新家园。今日,人也当重视其婚姻生活的建立,而这种建立是要付上时间的。笔者将这种关系的建立推至信徒与神的关系,你花了多少时间与主建立美好的关系呢?这种关系的建立,是透过牺牲、付出而得着的。
“磨”是制造日常食粮的机器,将之与人的命相比(6),可见它在日常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亦足见神看顾穷人日常生活中细微之需要。
拐带人口者罪当处死,其背后的意义是僭夺了主宰生命的权利,神才是生命的创造者与主宰。甚么时候人要抢夺神的位分,神必然施以惩治,这也是一种神绝不喜悦的罪恶。
有关大痲疯的条例,详记于利十三章之中,可参看之。
思想 婚姻生活一再被强调,反映出神以何种态度对待婚姻呢?我对婚姻又持何种态度呢?
信任与怜悯(二十四10~二十五4)
为借方保留一些“私隐”,可能是二十四10~11的背后原因,而另一个原因是贷方在借出款项时除出于利益外,还要存着爱心去授予;或更甚者,贷方可能是在受欺骗的情况下借出,但他亦不当以不信任的态度作基础。借方应拥有保留选择当头(即抵押品)的权利,因为对象的重要程度他最清楚。这种借贷方式的重点在对人的信任并在爱中施予,让我们也有这种甘心爱他人的动力。另一种的借贷是对极穷乏的人,他唯一可作抵押的是他的外衣,贷方也当因爱顾他而每晚归还他,使他有保暖的衣服,这样的行为,能使自己得到神更大的祝福。
作“散工”的工人,每日的工钱供给生活的一切,扣押工钱使他们得不到身体上的供养,这种罔顾他人的举动,会招致神的忿怒。
二十四16是个人为自己所行承担结果的典型句子,虽然神常说对敬畏祂的人施慈爱,自父及子至千代;但对违背的人则施罚只至三、四代,这是一种强烈的对比,衬托出神慈爱的深厚;然而,神的基本原则是按人所行的响应他,因此,每人都要为自己所行的事负上责任,不能推诿。
怜爱孤儿寡妇以纪念以色列人也曾受欺压(二十四17~18),神怎样看顾他们,他们也当这样看顾其他有需要的人,这才配得上称为神的选民。二十四19~22是一些具体的例子。今日我们也要善待有需要的人,但当然是以不同的方法实行了。
二十五1~3是对受罚者的一种保障,免刑罚过重而有终身损伤或生命危险。这样的吩咐也暗示人性的一种罪恶倾向──没有怜惜的心。愿意我们以更多的爱与接纳来代替我们的憎恶与仇恨。
思想 善待他人是一种损失吗?你愿意因为爱弟兄的缘故,放弃你一些应有的权利吗?
──《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