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阿摩司书 第四 - 六章(2024.08.20)

【每日读经】阿摩司书 第四 - 六章(2024.08.20)

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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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摩司书 第四章

 

承担恶果(三)(四4~五3

 ·宗教的罪(四4~5)──先知所提的种种事物,反映人民那种欲以善行求取福气的错误心理(可参撤上一7;申十四28;利六17;出三十五29;作为比较)。

 ·毫无悔意(四6~11)──先知以五个“仍不归向我”指斥以色列人的愚昧无知:

  牙齿干净为粮食缺乏之意;

  不降雨使他们遭受干旱,因以色列地之主要水源为雨水;

  旱风霉烂指沙漠吹来的热风使植物腐朽毁坏;

  瘟疫的厉害又加上战祸而尸首满地;

  城镇之倾覆有回溯一1之大地震之意。

倘若这五种灾害临到一个认识神而却犯罪的民族身上,其警告可谓清楚极了。然而,以色列人“仍不归向我”。

 ·先知的劝吁(四12~13)──先知所形容的,是一位权能威严的神,是一位统御大自然的主。并且神已定意施行刑罚,那些仍然余留的人,当预备接受神的审判。

 ·哀歌(五1~3)──按古代近东之风俗,凡有丧事,必有哀哭的人,表示对死者的惋惜,故哀歌多为悲凉之诗。这首歌十分简短,但其意足见凄凉:“不得再起”乃指人死不得复生,以色列国的命运也像将死的人一样。“一千……十个”代表其国民的丧亡,只余十分一,形容死亡、毁灭的程度极其严重。

  观先知的宣讲,使我们也痛心疾首,何以选民所遭之灾奇重?又为何神施罚如此之深?一方面看见神不能容恶横行,也看到人性之顽梗叛逆;但神之最终思念,乃为要人因此而悔悟,重得福荫。


祈祷 父啊,为我不断的叛逆祢,求祢饶恕。希望孩子渐渐不再那么顽梗,求祢忍耐孩子。



阿摩司书 第五章

 

承担恶果(四)(五415

 ·宗教生活(4~6)──伯特利是以色列其中一个偶像(牛犊)敬拜的中心,吉甲位于耶利哥之东面,同为偶像敬拜之主要地方;别是巴位于耶路撒冷西南面四十八哩,为古时的敬拜之地,但单单到别是巴行宗教仪式绝不能代表一种真正的宗教生活。“吉甲”与“必被掳掠”的辅音均为 g 和 i ,故此先知乃藉此以加强语气;“伯特利”则与“归于无有”在意义上相对,因伯特利原意虽为“神之家”,但在当时言,却成了偶像之家,而“偶像”一字的字意为“空虚”,正与“归于无有”的意义相合。

 ·社会状况(10~13)──先知再重复指出他们的恶行,总括为不喜正直、强暴奸诈,苦待义人、欺压穷人;这样的指控,暗示那时居位掌权者的恶行滔天,令人发指。“通达人”可指对时势明了的先知、教师,他们身处其境,也只有沉默不言,暗指已“无可救药”。

 ·回转之道──先知并未单单消极地控诉、指责,他进一步的指出一条回转的路:

   神是掌管宇宙、生死的神,惟祂可靠;

   心意回转,弃恶从善是再蒙恩眷的要求,也当为回转者的自然表现;

   秉行公义,对那些享有特殊利益的听众是一大挑战,而放弃从不义而来的好处,岂非一个悔改者当有的表现吗?

  “或者”施福(15下)──这是受刑者的一线生机,试想以一个罪恶昭彰的世代来看,神的恩典已是极之宽宏,但可惜以色列人连这“或者”的机会也不保留,终至家国破损、荒芜遍地作为他们历史的结语。


祈祷 主啊,我盼见家国兴盛,同胞蒙恩,求祢在人心动工,使众人甘心回转,领受祢所赐的恩福。


承担恶果(五)(五1627

  这段经文可分为四个小段:

 ·哀哉哀哉(16~17)──这种悲切的呼号遍于全地,“农夫”哀哭因一切种植损坏,无论城、乡均在审判之列。“我必从你中间经过”是作为“哀哭”的原因,表示神亲自察看他们的恶行。试想我们的生活,能否让神也在我们当中经过,却称赞我们为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呢?

 ·耶和华的日子(18~20)──在普遍的以色列人心中,耶和华的日子是充满欢乐,因为神在他们当中带领他们,作他们的王。但先知所言耶和华的日子,却是悲痛、可畏的时刻。对行恶犯罪的人而言,那日子是可怕的,但对行公义、好怜悯的人,却是大有喜乐的时候。

 ·神的要求(21~24)──神没有希望属祂的子民只在外表、礼仪上表达他们的信仰生活,而当主耶稣斥责法利赛人为“假冒为善”时,也要带出神对选民的要求。神要求的公平、公义要像江河的滔滔不息不绝。

 ·性本顽劣(25~26)──这两节经文的出现,使人对神的慈爱及忍耐更感伟大,祂宽容人的过犯历数百年而不息,试问那些依旧偏爱己行的人怎样回答神的责备呢?“摩洛”是亚扪的神袛,但原文与“君王”相似,故暗指他们以君王为敬奉的对象。而龛、神星均指天象、星的偶像敬拜。

  作为受惩罚的人,他们所受的,正如他们所行的一致,当人蔑视神的恩典,逆转不跟从神的时候,灾祸就近于眼前。但感谢神,祂还有丰富的恩典,使我们可以悔改。


感谢 主啊,祢有丰盛的恩典,以致我可以悔改,成为属祢的人。



阿摩司书 第六章

 

承担恶果(六)(六114

  第六章是先知警告以色列家信息的最后一段,也是一段总结的说话。在当中我们只看到刑罚的宣告,再没有劝告、应许的话语,而这正是日后以色列遭遇的写照。

  先知首先以三个城市作为他们遭遇的对照:甲尼、哈马、迦特均为当时的重要城市,无论地域、人民均比以色列优胜,但它们同样在倾覆的边缘。而以色列并未警觉当时的危机,反倒仍在罪恶中享乐,因此那些作为领导的必在灾祸中首当其冲(7),成为掠物。

  约瑟(6)、雅各(8)均常作为以色列国的代号,因他们主要乃是雅各儿女的后裔,而约瑟之子以法莲乃北国十支派之首。9~10节形容战争劫后的余民极少,除老弱(伯叔)外,几乎全被掳去,可见当时的荒凉,而争战余下的尸首,更要以火葬(当时罕用的形式)焚毁,暗示其数之多及瘟疫之可能蔓延。

  “不可提耶和华的名”是剩余者的悲调,见证他们蒙羞受辱,乃他们自招,也是神公义的刑罚,他们再无颜面提说神的名字,因他们所受的乃是他们该得的。12节的两个比喻是代表不能发生的事,但以色列人却偏偏这样行(12下),完全藐视神的性情和教导,并试图以己力寻求权力权柄(角的含意),谁知却使自己陷在神的审判之下。

  “一国”(14)乃指亚述而言,哈马口即北国之极北处(参王下十四25),约大马士革以北一百五十哩,亚拉巴河为死海之出口,代表极南端之意,即全国都在亚述之压迫之下。


祈祷 主,倘若我在罪中执迷不悟,求祢施罚,但求祢使我可因此而回转,重归祢的荫下。


──《新旧约辅读》